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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代理】坪山河(淡水河-白云坑橋)單項工程施工圖審圖、工程造價咨詢服務采購項目(包1)第四次招標單一來源采購公示惠州市建鑫工程造價事務所有限公司受葛洲壩(惠州惠陽)投資建設有限公司委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規定,現對坪山河(淡水河-白云坑橋)單項工程施工圖審圖、工程造價咨詢服務采購項目(包1)第四次招標進行單一來源招標,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前來投標。
項目名稱:坪山河(淡水河-白云坑橋)單項工程施工圖審圖、工程造價咨詢服務采購項目(包1)第四次招標 項目編號:JXFWCG20170902001R 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何國輝 項目聯系電話:13542791942
采購單位聯系方式: 采購單位:葛洲壩(惠州惠陽)投資建設有限公司 采購單位地址:惠州市惠陽區淡水土湖白云坑內環路 采購單位聯系方式:聯系人:張先生 聯系電話:18671740728
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代理機構:惠州市建鑫工程造價事務所有限公司 代理機構聯系人:聯系人:何先生 聯系電話:13542791942 代理機構地址: 惠州市惠城區新聯路23號
一、擬采購的貨物或者服務的說明: 根據《惠州市惠陽區白云新城片區市政基礎設施建設PPP項目投資合作協議》,招標人2017年度計劃啟動前期工作采購工作中包括坪山河(淡水河-白云坑橋),投資估算約18662萬元。該工程均屬于流域綜合整治工程,綜合整治內容包括防洪排澇工程、水環境綜合整治工程和市政景觀工程三大專項內容。現需采購包1(坪山河(淡水河-白云坑橋)施工圖審圖)服務。
二、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相關說明: (一)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 項目經三次招標,僅有1家符合資格要求的聯合體有意向參與。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該項目屬于下列第(4)種情形: (1)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 (2)發生了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采購的; (3)必須保證原有采購項目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從原供應商處添購,且添購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開標時間:2017年12月07日 17:00
四、擬定的唯一供應商名稱及其地址: 聯合體:深圳市廣匯源水利勘測設計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羅湖區翠竹路1135號大院四號B座三樓)/廣東華夏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地址:惠州大亞灣澳頭中興中路3號)
五、其它補充事宜 招標人按計劃啟動坪山河(淡水河-白云坑橋)單項工程前期工作,投資估算約18662萬元。該工程屬于流域綜合整治工程,綜合整治內容包括防洪排澇工程、水環境綜合整治工程和市政景觀工程三大專項內容。 招標人委托招標代理機構對《坪山河(淡水河-白云坑橋)單項工程》施工圖審圖服務進行采購。因工程屬于流域綜合整治,施工圖審圖需要水利審圖及市政審圖兩種資質完成。采購供應商資格條件設置為同時具備相應資質的獨立法人或相應資質的聯合體。 經三次招標,僅有1家符合資格要求的聯合體有意向參與。經招標人復核,采購過程中沒有發生《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情形及質疑。 根據《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74號第三十八條,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實施項目采購。現對單一來源采購方式進行公示。 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自2017 年 12 月 1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07 日 止。
六、預算金額 預算金額:29.88 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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